第三十三章 因爱生恨?-《大明话事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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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可惜这是在县衙公堂,他身份只是个观众,想要阻止也无能为力!

    范娘子作为死者的遗孀,在公堂上表示要陈情,知县不可能不让她说话的。

    于是又听到范娘子说:“若黄姓女犯因为孝义,可以杀人而轻放,那么民妇可效仿否?”

    效仿什么?在场大部分人都没听懂。

    范娘子抬手指向五钱小妹,补充说:“设若黄姓女被释放出了县衙,而民妇为丈夫报仇,手刃了黄姓女,此后立誓为夫守节,可得节义之赞否?

    朝廷提倡儿女的孝义,但同样也提倡妇人的节义,青天大老爷能一视同仁否?”

    公座上县尊大老爷一时间竟然哑口无言,这位孝妇的问题实在踏马的有点刁钻,很不好回答。

    本来知县在公堂具有绝对权威,拥有不讲理的权力。

    但事情就坏在,先前冯知县已经在“讲理”并打造人设了,不好马上就翻转形象。

    一切顺利的审判,就这样突然卡住了。

    没人说话,就只有范娘子继续说:“再次叩请青天大老爷三思!律法绝非儿戏,凶犯不可轻放!

    就算众人皆以为黄姓女情有可原,亦不可不惩戒!民妇以为,至少要将黄姓女罚入乐籍!”

    妙啊!知县眼前一亮,这个提议真是越想越妙!

    所谓乐籍,可以理解为官方在册的风俗娱乐业从业人员。

    一方面,从良民罚入乐籍,就像是犯官妻女没入教坊司一样,表面上对犯人进行了惩罚,避免了放纵凶犯的口实。

    另一方面,黄姓女犯本来就是私自从业的陪酒粉头,被罚入乐籍,只是从私自从业变成了官方在册人员。

    她并没什么实际损失,而且算是轻轻发落,同样彰显了官方对孝女的宽容,不然就要杀人偿命了。

    转眼之间,知县对范姓孝妇的观感就变了,原来这是个识大体的女子!

    而且知道怎么让老爷不为难,提出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可行性!

    只有林泰来更加迷惑不解,这娘们跑过来,搞出这么一个波折,就是为了“谅解”来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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